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台南市旅館業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工作

 為保障臺南市旅館業能合法經營,臺南市政府由文化觀光處、建設及產業管理處、公共工程處、消防局、警察局、衛生局…等相關單位組成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自99年09月1日起至09月30日止,針對台南市共稽查旅館業7家次,共稽查假日汽車旅館、激點情境汽車旅館、京華汽車旅館、喬麗大飯店、國妃鷹堡汽車旅館、劍橋大飯店健康館、為楓渡假別館等7家旅館業,實施公共安全聯合稽查作業並宣導旅館業者加強飯店內外環境清潔衛生,避免孳生登革熱病媒蚊。

臺南市現有102家合法旅館,市府各機關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採取定期及不定期前往稽查,對於未符合建築物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等部分,函請業者儘速改善,倘違反旅館業管理法令規定,市府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旅館業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裁罰,以保障民眾旅遊住宿的安全。

遊客至臺南市旅遊住宿時,請選擇領有「旅館業登記證」及「旅館業專用標識」之飯店或旅館住宿休息,對於現有業者經營以套房出租(日租型態)或民宿型態(臺南市尚無核發民宿登記證)來招收遊客住宿,該套房出租型態(日租屋)及民宿尚屬非法經營,其住宿安全及消防設施跟合法旅館業要求規定不同,且住宿安全性堪慮,為確保消費者之住宿安全,建議可至「府城逍遙遊」網站(http://map.tncg.gov.tw/Default.aspx)中產業資訊項下「住」查詢所需飯店或旅館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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