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民國100年法令修定及室內裝修講(研)習會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民國100年


法令修定及室內裝修講(研)習會簡章暨報名表

因應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修正通過,並於今年4月1日起實施,故舉辦本次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研習會。本次研習會的主題以第33條簡易室裝由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簽名負責及為加強室內裝修從業者及專業技術人員專業職能、管控人員流向,訂定定期換證及回訓制度,藉由該制度之建立,開展專業技術人員執業生涯之終身學習,並分別就登記證有效期限、換證年限、申請換發登記證應檢附文件及程序等予以規定,以利執行。因此希望藉由本次講習會讓各界人士明白本辦法對公共安全之重要性,並強化各界推動與落實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研習時間:

時間:南區100年3月09日(星期三)高雄市科學工藝博物館-南館演講廳
地址:高雄市九如一路720號

中區:100年3月15日(星期二)台中市立大墩文化中心-B1演講廳

地址:台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北區:100年3月17日(星期四)台北市中油大樓-國光廳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

※研習對象:各縣市政府之主管建築機關之建管人員、室內裝修業從業人員、建築師、營造業、土木技師。上述人員包含技師等可以記點。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依報名收件順序,每場人數:300人~500人額滿為止。
北區傳真:02-2735-5704 中區傳真:04-2375-南區傳真:07-321-2902
※連絡方式:台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北區電話02-2735-6603 )



      台中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中區電話04-2375-1312 )



      高雄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南區電話07-323-0403 )



※ 報名截止日期:100年3月3日止。



※ 由於完全免費,依傳真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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