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5日 星期一

105年建築物外牆安全檢查人員(14小時)講習訓練班」第一梯次開課訊息

壹、依據「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專業人員講習訓練執行計畫」,經 臺北市政府委託本協會為訓練機構,特辦理本項講習訓練。

貳、目的:
一、為強化建築物外牆安全檢查人員專業技術,提升工作職能。

二、依據臺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第 114 期公告「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 斷及申報管理辦法」草案,規定建築物達一定年限以上,或外牆飾面 較具風險之建築物,應委託專業診斷機構(人員)、檢查人員辦理外牆 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 (將具強制性的全面實施)。

三、依前揭管理辦法規定,檢查人員須取得講習證書後,從事台北市建築 物外牆安全檢查工作,始具法規效力。

參、主管(委託)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肆、主辦(受託)單位:社團法人台灣房屋整建產業協會

伍、檢查人員參訓資格:
一、執業建築師、土木/結構技師。
二、領有內政部核發之建築物公共安全專業檢查人認可證。

 陸、受訓名額:本班次以 60 名為原則

 柒、上課地點與時間:
一、上課地點:華夏科技大學 TEL:(02)8941-5110 新北市中和區工專路 111 號。
二、上課時間:
(一)學科術科教學:105 年 3 月 14 日(一)〜3 月 15 日(二)
(二)學科術科測試:術科測試時間為 3 小時,但屬個別測試,故每個人 之測試時間分別於 105 年 3 月 16 日
(三)〜3 月 18 日(五),三日 內安排個別測試時段(戶外術科考試,若因天候影響操作安全將另擇 期考試)

捌、成績考核: 一、參加講習人員,需經考試測驗合格,核發講習證明書。但有下列情形 之一者,不予核發講習證明書,並不得補考。
 (一)請假時數超過規定應參訓時數之七分之一以上。
(二)曠課時間超過規定應參訓時數之七分之一以上(遲到、早退超過十 分鐘,該節視同曠課)。

社團法人台灣房屋整建產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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