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2日 星期日

內政部通過「建築技術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

建築管理組
發布日期:2011-05-20

營建署指出,有鑒於臺北市白雪大旅社火災的前例,為了預防類似災害再次發生,此次也連帶修正了「建築設計規則」施工編第96條,規定應設置安全梯之建築物由6層以上建築物擴大至3層以上建築物,並增訂同編第96條之1明定住宅等危險程度較低之用途得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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