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8日 星期四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換證『回訓講習』(暫定於6月份於台北開班)人數統計

身為建築物公共安全專業檢查人的您,知道何時要回訓嗎?

1.  依認可要點規定,專業檢查人於領得認可證後三年內應參加本部主辦或委託相關機構、團體舉辦之回訓課程…始得申請換發認可證。(適用104年3月5日要點修正前發證之認可證有效期為3年)
2.   也就是說,專業檢查人前次領得之認可證有效期為104年3月19日,應於101年3月18日至104年3月18日間參加回訓。(取得認可證後即可參與回訓)


3.  如果逾期了仍未換證,依要點規定在有效期後三年內,得以併檢附回訓證書換證,否則即要參加初訓考試合格後,重新申請認可證。

4.   但是,依據認可要點第六點規定,倘若認可證有效期在104年4月19日者,依規定可在有效期前三個月內(本例即為104年1月20日至104年4月18日間),申請換發認可證,即適用本點第二項之104年1月22日前檢附第六點之文件申請換發認可證者,得免參加回訓。

◎無論取得7H或21H認可證,皆只需上7H回訓課程。
◎回訓證書日期:需於專業檢查人認可證『有效期』內。

相關資訊與報名方式:
參閱線上報名表單 http://goo.gl/forms/Rk1by8CVpR

回訓課程費用:
單一類報名 ( 防火避難類 / 設備安全類 )→$2100
兩類一起報名 ( 防火避難類 + 設備安全類 )→ $3500 (共同科目可抵免,少上一次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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