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

郝市長:成立公共安全稽查小組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有鑑於臺中市PUB大火造成嚴重傷亡,也凸顯出諸多問題,臺北市政府陳威仁副市長於3月6日上午指示消防局、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處及商業處針對類似場所全面進行安全檢查。




這次檢查結果,在消防安全部分計有81家不合格,其中11家為嚴重違規、70家為一般及輕微違規,針對違規部分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另外,在建築管理部分,有9家未依規定申報,依法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並限期1個月內補辦手續。



執行期間並進行容留人數無預警夜間聯合稽查,計有6家不合格,其中2家依法處6萬元罰鍰;另外,配合行政院公共安全聯合抽查,在消防安全部分計有2家嚴重違規、20家一般及輕微違規,針對違規部分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在建築管理部分,7家嚴重違規,12家一般及輕微違規,依法處6萬元罰鍰,並限期1個月補辦手續;其中7家嚴重違規部分依法處6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業,彙整後消防安全設備達嚴重違規程度者計有12家。



郝龍斌市長指示,從檢查結果發現本市仍有場所存有公共安全隱憂,乃強烈要求本府相關單位應持續強化公共安全檢查工作,並要求各機關應依指示事項確實落實執行:

一、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成立公共安全聯合抽檢小組,定期聯合實地抽查,以強化公共安全檢查。

二、不合規定之場所,應依法儘速要求改善,嚴格執行複查,同時將訊息傳達市民,以最高標準要求其公共安全。



臺北市政府呼籲業者應對公共安全維護有更高的自主管理意識,切勿抱著僥倖的態度,尤其逃生通道不可以堆積雜物、安全門平日應保持關閉但不可以上鎖等,以免火災時阻礙避難逃生功能。消防局也同時提醒民眾,在前往公共場所消費時,應先了解逃生路徑,注意逃生通道是否暢通,若發現有不合格事項,則應儘速離開,拒絕消費。2011/03/15

消息來源:自立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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