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2日 星期二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訓練開始招生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訓練開始招生,請盡速報名以利開班
訓練依據:
(一)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9 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置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依室內空
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執行管理維護。專責人員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資格,
並經訓練取得合格證書。專責人員之設置、資格、訓練、合格證書之取得、撤銷、
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二)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參加訓練資格:摘錄自「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3 條。

※不符參訓資格者,請勿報名,否則雖經測驗及格後,仍不予受理領證事宜。
參訓資格
1.參訓學員於參訓前,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始得參訓一領有國內學校或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學校授予副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經訓練及格者。
2.領有國內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畢業證書,並具三年以上實務
工作經驗得有證明文件,經訓練及格者。

參訓費用

本訓練用(不包括膳宿費用),每人收費為5,000 元

上課時間及班別

班別包括密集班、週末班及夜間班。密集班受訓期間約3~4 天,採週一至週
五白天上課;週末班利用週六及週日日間上課;夜間班受訓採週一至週五夜
間上課。惟實作等相關課程必需安排於日間上班時間上課。(全部課程18小時)

如欲報名會員(會員代表)及朋友,  請儘速向本會洽詢報名事宜06-2932598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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